献血前后告知事项

发布时间:2013-08-23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本站编辑   浏览次数:

1年龄18-55周岁,体重:男≥50kg,女≥45kg,身体健康。

2献血前一晚应充足睡眠,勿饮酒;献血前勿空腹,勿进食高脂高蛋白(牛奶、鸡蛋、豆浆等豆制品)食物

3、献血后压迫针眼10分钟,休息1 0-15分钟,无不适方可离开;献血后4小时内可多饮水,

穿刺点上敷料保留至少4小时;24小时内不要做危险性运动(爬山、潜水或滑翔)以及从事地下或高空作业(飞行、消防员、棚架工作);采血针眼处24小时内不沾水。

4、血液中心不是疾病诊断机构,请不要为了体检或检测乙肝、丙肝、梅毒、艾滋病等病毒而参加献血

5、安全的血液挽救生命;不安全的血液危害生命和健康,安全的血液只能来自于以利他主义为动机和具有健康生活方式的献血者。请高危行为者(如有静脉药瘾史男男性行为多个性伴侣者艾滋病或性病等)不要献血。若明知有高危行为而故意献血,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77条、《艾滋病防治条例》第38条和第62条规定,可被追究相应的民事责任。

6、即使您已经献了血,当您认为自己所献出的血液有安全隐患,请立即告知我单位,联系电话:023-89887326、023-63861187;我们将对血液作处理,您的信息我们将为您保密。血液检验结果语音查询电话:023-89887325。

7、《血站管理办法》规定,献血者在献血前应出示真实的身份证件,血站应进行核对并登记,请给予支持。

8、献血过程是安全的。血液采集使用一次性无菌耗材以保证献血者安全。有些人偶尔会出现如穿刺部位青紫、出血或疼痛、献血后头晕等不适,这些不适都是轻微或短暂的。恳请每位献血者遵照献血前、后应注意的事项,以减低献血不适发生的可能。

9、血站严格遵从国家规定进行血液检测,将检测合格的血液用于临床,不合格血液将按照国家规定处理。血液检测结果不合格仅表明您所捐献的血液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不能作为感染或疾病的诊断依据。

10、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血站将艾滋病等检测阳性的结果及其个人资料向当地疾病控制中心报告。我们承诺对您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11、为了对您的健康状况和是否适宜献血进行评价,您需要如实填写健康状况征询表。如果表中提问涉及到您的隐私或令您感到不舒服,请您谅解。